快科技2月5日消息,据媒体报道,近日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顺丰速运为驰名商标,被告店小二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。
判决店小二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20万元,并须在媒体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此前,多地网友曾在社交平台反映,街头出现贴有顺丰速孕标识的车辆,不少网友认为该谐音梗既低俗不尊重女性,又易被误解为官方行为,损害品牌形象。为维护自身权益,顺丰公司遂将店小二公司诉至法庭。
被告店小二公司辩称,速孕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,消费者出于趣味购买,不构成侵权。
法院经审理指出,顺丰速孕车贴与驰名商标顺丰速运在核心文字、拼音缩写及英文标识上高度近似,且均使用于车辆场景,容易引发公众联想,弱化了原商标与服务之间的固有联系,削弱了其区分来源的显著性。
同时,该车贴以谐音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,漠视女性生育体验,在公共空间营造低俗氛围,违背公序良俗,贬损了顺丰速运长期积累的专业、高效的市场声誉,因此认定其行为符合商标侵权认定标准。
